样,只该是妇人采,不该用男子摘;只该入美人之手,不该近丑妇之身。
世间可爱的花卉不知几千百种,独有荷花一件更比诸卉不同:不但多色,又且多姿;不但有香,又且有韵;不但娱神悦目,到后来变作莲藕,又能解渴充饥。古人说她是“花之君子”,我又替她别取一号,叫做“花之美人”。这一种美人,不但在偎红倚翠、握雨携云的时节方才用得她着,竟是个荆钗裙布之妻,箕帚苹蘩之妇,既可生男育女,又能宜室宜家。自少至老,没有一日空闲、一时懒惰。开花放蕊的时节,是她当令之秋,那些好处都不消说得,只说她前乎此者与后乎此者。自从出水之际,就能点缀绿波,雅称荷钱之号。未经发蕊之先,便可饮漱清香,无愧碧简之誉。花瓣一落,早露莲房。荷叶虽枯,犹能适用。这些妙处,虽是她的绪余,却也可矜可贵。比不得寻常花卉,不到开放之际,毫不觉其可亲;一到花残絮舞之后,就把她当了弃物。古人云:“弄花一年,看花十日。”
想到此处,都有些打算不来。独有种荷栽藕,是桩极讨便宜之事,所以将她比做美人。
我往时讲一句笑话,人人都道可传,如今说来请教看官,且看是与不是:但凡戏耍亵押之事,都要带些正经,方才可久。
尽有戏耍亵狎之中,做出正经事业来者。就如男于与妇人交媾,原不叫做正经,为什么千古相传,做了一件不朽之事?只因在戏耍亵狎里面,生得儿子出来,绵百世之宗祧,存两人之血脉,岂不是戏耍而有益于正,亵狎而无叛于经者乎!因说荷花,偶然及此,幸勿怪其饶舌。
如今叙说一篇奇话,因为从采莲而起,所以就把采莲一事做了引头,省得在树外寻根,到这移花接木的去处,两边合不着榫也。
元朝至正年间,浙江婺州府金华县,有一位致仕的乡绅,姓詹,号笔峰,官至徐州路总管之职。因早年得子二人,先后皆登仕路,故此急流勇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