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叶嘉颖想把詹有成的故事拍成电影,必须先取得詹有成本人的授权。
肖遥在那篇报道中并没有透露詹有成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在詹有成的要求下,肖遥也只是拍摄了一些詹有成本人和店铺内的照片,店名招牌都没有拍照,也没有在报道中提及。尽管从报道中可以知道詹有成仍然生活在乌有县,但叶嘉颖也不可能跑去乌有县一家家店铺的找,所以无奈之下,叶嘉颖还是只能从写这篇报道的记者着手。毕竟能写出那篇采访报道,那位记者肯定是认识詹有成,了解他的情况的。
叶嘉颖当即联系了《人物》杂志社,并且直接找到了杂志社的主编,打听那位写出詹有成报道的记者的情况,要求见面。这篇报道是总部副总编直接发过来要求发表的,《人物》杂志社的主编也不了解那位属于编外人员的特约记者的情况,便把总部副总编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叶嘉颖。
当叶嘉颖又联系了新华社的副总编打听那位记者的情况时,那位副总编也没有告诉叶嘉颖那位记者的联系方式,但是在了解了叶嘉颖找那位记者的目的时,早已得到过肖遥嘱咐的副总编将肖遥留给他的詹有成的联系方式给了叶嘉颖。
这样的做法引起了叶嘉颖的一些好奇,不过想着人家是新华社,那位记者前面又有特约两个字,说不定身份需要保密,叶嘉颖也没有太过在意。既然要詹有成联系方式的这个目的已经达到,当务之急还是联系詹有成。
拿到联系方式后,叶嘉颖也没有多耽搁,马上就电话联系了詹有成。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叶嘉颖也开门见山说出了她的目的,想要将詹有成的故事改编成电影,搬上大荧幕。如果詹有成有这方面意愿的话,她可以立即去乌有县跟詹有成面谈具体的细节。
詹有成对叶嘉颖的来电同样是早有心理准备的。他遵守承诺的没有告诉叶嘉颖写那篇报道的记者就是她儿子,只是说自己看过去年地震期间的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