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作戏,她去的目的就是抓那个女干——
可是,男女也就罢了,男男也能勉强忍受,问题是男男女女交叉混成一团,一会儿集体衤果奔,一会儿颠狂痴笑,她以为她见鬼了好么?!
群魔乱舞啊!
她现在还记得袁小郎一袭敞开的红衣甩着他那话儿奔出了小巷,若不是他们一群中还有个把清醒的把他拦腰一把给抱回去,指不定狂奔到哪儿,说不定就此扬名了!
木槿回忆满满都是槽点,痛不欲生。
可看戏的却不同,采薇一脸的兴致盎然,分明听了一出好戏。后来才意识到自己的脸色是不是过于灿烂,毕竟是她家娘子未来的夫婿,可转脸拿眼睛偷瞄了萧宝信一眼,果然就见那张美仑美奂的脸蛋皱成一团,几乎咬碎了一口银牙。
“娘子——”
“白白浪费了这样的好时机!”萧宝信痛定思痛,若不是前有蔡氏嘤嘤神功阻碍,后面萧宝树又作天作地,这得是多好的一个时机,让她抓那个啥在那个啥,还愁退不了婚吗?
说起袁家小郎袁琛,她就一肚子的火。
不过是订个亲的关系,从三年前订亲开始三五不时就往萧府送些东西,大多都是粉啊膏啊,钗啊扇啊。都是通过萧府明面上送过来的,让她想退都不好退。
尤其今年定下了婚期之后,类似举动更是变本回厉,不止送礼物,居然还暗戳戳地夹在首饰盒里夹上了诗。
令人恶心的是,这诗到她手里的同时基本就传遍了整个建康城。
袁琛自命风、流,文采出众,出去踏春写首诗,回来踩个狗屎写首诗;吃饭吃香了写首诗,喝酒喝美了写首诗,总之没有他不能写诗的,没有不能抒发的胸憶。
随便一天按三顿饭那么写诗,街边卖对联的都没他这产量——
至于质量就见人见智了。
就是这样一个人,为人比文采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