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抵抗黄金的魅力,如果不是有锦衣卫在旁边严格护卫,这里又是天子脚下,早就乱套了。
事实上,此刻也到了混乱的边缘。
面对着黄金,人们彻底疯了。
各种各样的奇葩理由都出来了。
有人跟于谦说他想吃肉,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肉,可从来没有吃饱过……于谦笑着扔给他一锭金子。
“差不多能吃一年了,便宜坊的烤鸭、东来顺的肘子,专挑大店,敞开了吃……不过要注意肠胃,可别肉没吃够,自己先吃坏了。”
又一个人欢天喜地跑了.
“于公子,我,我在京城住了二十年了,我还没有房子呢!于公子,可怜可怜我吧!”
于谦一听,立刻掏出五根金条,递给了他。
“京城的房子不便宜,拿着吧!”
这家伙拿着沉甸甸的黄金,简直都不敢置信。
“于公子,你,你不怕被骗吗?”
“哈哈哈!区区五根金条,又算得了什么!”他指着面前,朗声道:“此去太师府,还有五里远,我准备了二百车的财物,我打算在太师府门之前,全部散出去!”
于谦沉着脸,对大家伙道:“你们要争气啊,拿出点大项目,让我怦然心动的那种,不然光是吃吃喝喝,太没有意思了!”
疯了!
这小子真疯了!
竟然嫌散财太慢了,你这不是脑子抽了吗?
本来看热闹的人群当中,还有许多觉得自己是体面人,不好意思开口,可是听于谦这么说,那也别客气了。
有一个年轻人站了出来。
“于公子,本来我还纳闷,你怎么能娶到太师千金!我现在服气了,没有别的,我想超过我爹,我要开个比他还大的药房,你出钱不?”
“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