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
——男子,年轻力壮抡得动锹也拿得起枪的男子,在中国似乎永远是一个光宗耀祖的话题。
又几年以后了,改革开放,但对老许家来说并不是一个快乐的年份,母亲的遗照在桌上,墙上褪色的毛主席像和桌前的香烛配得有点不伦不类。
许家哥仨一条线站在桌前,过于严肃,除了一乐之外那两位并不懂得亲人逝世的悲伤。许百顺是懂的,许百顺坐在桌前,一个强压着哀恸的中年男人,他离垮掉也就差一步了。
但是许家哥仨的注意力全在许百顺从口袋里掏出的钱上,一张一块上又加上一块,稍犹豫一会儿,又是一块。连一乐的悲伤都快被这笔巨款惊没。
“你们的妈去得早。她说,咱儿子要当兵,那个有出息。”
许百顺断了一会儿,然后把那笔巨款交给了一乐。
“一乐去当兵,去了县城,先吃点好的,查身体别刷下来。这两崽子带着,给他们先长长见识。”
一乐兴奋得几乎提前来个军礼,许百顺一声叹息肝肠寸断,叫他的军礼只敬出一半。
“要长出息啊!”
又几年以后了。
许家没大变,死样活气地仍活着,仍是那个景,但家具已经换了些,母亲的遗像也已撤去,父亲的脸上已没了伤悲,但多了些苍老。
许家哥仨仍是一字横列。一乐干脆是没有穿鞋,一双与泥壳子无差的鞋扔在一米开外,一双泥泞的左脚搓着泥泞的右脚,显然,他没当成兵。
二和叫人觉得无望,花过头的衬衣所有扣子不用,只在下端松松地打了个结,绝对过气的喇叭裤腿,虽是九十年代,他似乎是在学着七十年代港台马仔的过气装束,那源于随经济而开放的文化。
三多十二岁,基本是个傻子,一直紧张地盯着他的父亲,下意识地用衣袖擦着鼻端,那份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