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群山魈一样的东西,以一个散兵队形在林中推进——带队的龙文章显然深谙军事,尽管他罕有使用军事术语。斥候,主队,侧翼和后方都被他用这区区二十二人照顾到了。指挥我们的人是个谜团,他肯定打过很多仗,从来不用军事术语,却兼顾诸种战术细节,只有战场上泡出来的人才会这样。但是他比阿译还可恶一百倍——比阿译可恶一倍的人就该处决了,我觉得。
迷龙拿着那支布伦式轻机枪,最有杀伤力的武器派给了他,但他不满意,他在自己身上抹了一把,放在鼻子下闻了闻,他加倍地不满意。
康丫抱怨道:“我饿了。”
迷龙把手上的东西抹到树上,说:“我快吐了。我好像刚跟茅坑打过仗。”
我提醒他,“那你肚子里也得有东西吐。”
康丫有了声援,于是加倍抱怨,“他吃饱了来的。可我们呢?啃树皮也得给点空儿啃吧,就这么走啊走的。”
他没吃东西来的,他那车不光没油了,连个食物渣也找不着。综合英军对我们的态度,我认为那车是偷来的——可是这要紧吗?
我要把所有人的注意力转到别地方,“吃的待会儿说。现在最要紧的是他要带我们去哪儿?”
有我这样煽火,迷龙立刻开始冲着前方的龙文章大叫:“喂,这黑七麻乌的,我们也黑七麻乌的,你要带我们上哪儿?”
龙文章的回答简直是敷衍,“前边。前边。”
我提高嗓门说:“往哪儿走不是前边啊?”
龙文章还是敷衍着,“前边,前边。”但我倒是提醒他了,他冲着我叫:“传令兵,上前边来,你不该离开我三米之地!”
谁去他那儿呀?走得不知道什么叫累似的,还是一个易受攻击的角度。我装没听见,继续跟迷龙他们低语:“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混蛋。混蛋,八嘎。”
康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