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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3 / 5)

给吴安同买了一篮子最有生气的百合花,价格比花店里贵了至少有一倍,因为两周前布置永别会的时候,我和栾冰然去买过百合花。走出花店门口,左右突然拥上来两群人,分别手持木棒缠斗在一起,我的花篮瞬间被一棍子扫到地上,不待我弯腰捡起来,就被打群架的践踏成垃圾。从鲜花到垃圾,时间前后不超过五秒钟。我只能退回到花店,询问店主是怎么回事?店主说:“旁边酒店的停车场占了医院的地方,医院的领导去酒店协商好几回,酒店压根就不搭理医院,医院最后拿出绝招,把太平间改造到对着酒店一侧,这回轮到酒店着急了,双方领导一三五协商,双方保安人员二四六干架,已经成一景了,您也甭怕,双方都是雷声大雨点小,从来闹不出人命。”

我只能再买一篮子百合花,而且伸头看到打架的双方散去之后,才从花店里走出来。医院病房里很安静,透着一股随时会死人的气氛。两周不见,吴安同几乎脱了人相,因为急剧消瘦,脖子上的皮肤活像条沙皮狗,耷拉下来一层。从吴安同的面相上来看,我断定他得的不是小病,一股同病相怜的感觉油然而生。而我也更加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坚决不能去医院!两周时间就能把人搞脱了相。我说了几句言不由衷的安慰话,因为不知道吴安同是否了解自己的病情,所以我的安慰都是一些浮皮潦草的屁话,我自己听着都觉得假。吴安同的老婆出来送我的时候,我悄声问她:“老吴得的是什么病?”

吴安同的老婆抹着眼泪说:“检查出来太晚了,是胰腺癌晚期……”

吴安同的老婆下面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楚,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犯晕。我几乎是用冲刺的速度,钻进了医院门口的出租车,一路上不停地催促着司机加速,他肯定以为我家着火了。我回到租住的房子里,很快就从那本《尘世挽歌》的书里翻出我的防癌筛检表。没错啊,防癌筛检表上是我的名字,不是吴安同。我像是泄了气的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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