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玉山城召开了。
开这个会其实很简单,大家凑在一起,云昭宣读了蓝田县的决定,然后就发给所有参会的商人们来拟定细节。
细节在两天时间内就迅速拟定好了,云昭等人看了一遍,觉得没有什么大的谬误,就由獬豸在会议上再一次宣读了一遍,一个新的法案就形成了。
但是,对于私人财产的界定已然是一个很大的麻烦,主要的争论就在于,什么才是私人财产,律法该如何保证那些私人财产。
以及私人财产的继承问题,是否要收税,这些重点统统留在了下一次商人大会召开的时候再讨论。
所以,这一次的大会只明确了一个主题——商贾们是有私人财产的!是需要得到律法确实保护的。
獬豸认为律法需要一点点的来完善,一蹴而就不是律法精神。
会议结束之后,会议秘书组却没有解散。
这些参与了会议的商贾们,很自然的就形成了一个团体,他们有权力将自己的讨论结果送到秘书组备案,秘书组必须在任何时候接受商贾们的质询。
同时,秘书组也有权力要求商贾们在自己身上实验这些建议,看看到底有没有代表性。
云昭相信,在以后漫长的时间里,这种讨论一定会继续下去,最终变成官府与商人们之间的一种博弈。
总之,关中的商贾们的地位在这一次大会之后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其中第一条:凡是蓝田县所属,任何百姓皆有合法经商的权力,废黜了大明朝不许百姓离开家乡经商的条例,不再把这些游商当做犯人来对待。
第二条,准许商贾穿绸纱绢布,这一条现在虽然很少人有人遵循,被明确告知可以穿绸纱绢布的官方回答,这还是第一次。
第三条,鼓励有条件的商贾参与海外贸易,当然,缴税不能少。
第四条,凡是前来参会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