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用以夹着那个瓦锅的两块石,扬了扬双手。
他没有给烫着,那完全是一种下意识的举动,然后他搓了搓双手,面上的笑容更盛。
在他的面上,很少看不见笑容,所以他虽然做了不少坏事,还不大令人觉得讨厌。
有些人认为他笑得很狡猾,有些人却认为很可爱,但无论如何,第一眼看见他的人肯定都不会反感的。
他看下来才二十出头,不太高,头发难得一理,衣衫也是,呆笑的时候像个傻瓜,在捉弄别人的时候却像个小流氓。
这二带的流氓却无论大小,看见他都会远远避开,他们多少吃过他的苦头,也曾经考虑过捧他做头儿,但他偏偏又不喜欢这一套。
好像这样的一个人,若是走在江湖上,便是一个正邪不分,但凭自己喜恶行事的浪子,在这种不大不小的市镇中,那是个怪物。
锅中盛的是狗肉,盖子拿开,肉香四溢,秦吉鼻子深深的吸了一口,连连摇头:“这锅狗肉,可真是有钱也未必买得到。”
又转头接呼道:“七宝。”
一个小孩子正从山坡下走上来,双手一手捧着一只小狗,另一只手拿着一长一短的两双竹筷,应声:“来了。”
秦吉嘟喃着道:“拿双筷子也去这么久。”
七宝道:“还要洗干净哦。”
秦吉摇头道:“这么干净干什么,吃不死你的。”
接过那双筷子,随手往头上搔了几下,七宝一皱鼻子,道:“看你这样子肮脏,难怪姐姐走近你时总是皱着鼻子。”秦吉道:“那她又总是要接近我?”
“她是喜欢你。”
“胡说”。秦吉接将筷子往锅里抄了抄:“吃啊。”
“好香。”七宝的鼻子不由抽几下。
秦吉笑应道:“我弄狗肉这附近认了第二,相信没有人敢认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