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头脚”。
双手依然在搭在脖子上,舌头依然舔著胡子,依然在笑,笑龙氏,笑龙氏没有滴血却受伤。
龙氏的脸庞——裂,从额首裂下鼻梁再分叉成三道裂痕!永永远远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怒海狂龙”封锁了天子败腿上吐劲贯通之大穴,破了“裂头脚”,天子败的腿杀不了他,但却留下羞辱的记印。
“多少银两?”龙氏问道。
“十两。”天子败道。
“只是十两?”龙氏怒道。
“对,只值十两。”天子败淡淡道。
“谁?”龙氏怒问道。
“雄霸!”天子败道。
“我敬爱的雄霸,竟付你十两酬金来杀我?”
“你想要知道为何?当天我也好想知道原因,于是便策骑良驹跑了三天三夜,抵达“死海”,到那里的大营往见大将军雄霸。”天子败冷冷道。
夕阳斜照,水波摇晃,海面上有如万道金蛇竞相窜跃,景色奇丽无方。
“死海”好美,灵动生气,却要人死,十万人等著去死。
天子败三天三夜终于抵达死海,十万士兵争生夺死的战场,大将军雄霸夺领风骚之地,以三万战兵扑杀敌族七万兽兵,三万杀七万,就是为了领风骚,就是为了他是雄霸,从马上跃下,站在“死海”前途看对岸敌军,天子败在笑,畅怀大笑,这厮雄霸当真太狂了,三万杀七万比登天还难。
一百天了,雄霸驻兵与对岸敌军对峙已足一百天,隔著百丈“死海”,一百天内根本从未下过战令进攻,静止了一百多天,第一道军令,竟然是召天子败到来。
甫进大营,除了满面是痣的雄霸,尽目所见全是纸卷,一卷又一卷,十卷又十卷,凌凌乱乱的堆在大管内,搞甚么鬼,难道书卷可助雄霸争胜?天子败真的摸不著头脑。
“你喜欢写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