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已不能近处,他,原则上已是一头疯兽。
当赤熊点算囚犯时,跟从前一样,有人并没有回来,已躲在密林内。赤熊先命人把所有猎物置好,便露出满意的笑容来。
“第一回合的猎杀行动已顺利完成,要来第二回合,猎杀企图逃走的二人——苦海与司徒玉郎,还有三个时辰黑夜便来,你们不能拿著他俩头颅回来,每人都要付上沉重代价。”
赤熊笑道。
猎杀猛兽当然痛快,但一定不会比杀人来得刺激,五十五个囚犯,立时兴奋地回身扑向丛林,要掠夺二人首级。
丛林内,有何地方可安全躲避?方某某与他的三个同行囚犯,认定是偏南的小溪,只要躲在水溪下,以大石作遮掩,口中含住小竹管吸气,便能躲上一天半日。
当方某某与囚犯冲至溪前,真他妈的,原来一众囚犯与他都一样想法,大夥儿都围在溪前,好没趣味。
必须比他人先找出那两根用来吸气的管子,再潜下去杀个痛快。当方某某定神凝神、注目时,身后突觉微凉风动,跟著,便更“投入”看著溪流河水,贴脸注目。
视线从凝视溪水,不由自主地转,方某某看到自己的身躯、手、脚搞甚么鬼?
当方某某看到最关键处,自己的身体竟断了脖子,头颅甩飞,才“惊”觉是怎么一回事,妈啊,谁斩杀了我!
意识到自己已死的一刹那间,头颅已飞贴水面,水花四溅,一切的神经反应都完了,眼前就只是漆黑一片。
方某某看不到的杀人者,其他人都看得很清楚,从树顶直扑而下的斩杀者,是一位翩翩公子,挂著一副笑脸,从树顶舞动而下,舞姿好美妙、好飘逸、好醉人。
他的铁摺扇子一张一台,像是轻快舞调子配合恰当,便杀了方某某,还闭目深深吸上一口血腥气味,好享受、好享受。
这位公子,不就是当日在大街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