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罗人的骑兵坐卧行止都有一套很严格的要求,对待战马,就算是庄家也没有办法和同罗人相比。
最简单的,每一匹同罗马都是和他们从小长到大的,感情相通。它们身上披满铠甲,从头到尾,再到脚趾,全部有鳞甲保护。
单单是这些铠甲,价值就不止数万的。
就算是庄家也不可能这么花费。
同罗人在内附大唐之前,就是给人做雇佣兵的。而所得的费用,就是用来给这些战马做战甲了。
同时,同罗人也能征惯战。新出生的同罗人,吃的第一口食物,就是含血的生食。
七八岁左右,就要单独去狩猎野狼。
整个民族几乎都以战斗为荣,战死为荣!
而且同罗人也有一套专属于同罗人的战斗技巧和练功方法,这是数百数千年不断在战斗中磨励总结出来的,非同罗人不传。
所以同罗人的战斗力极强。
不过,尽管如此,同罗人的数量却不多。因为长年的战争,不断的出现在所有冲突和战斗的第一线,同罗人的死亡量很高。
整个同罗人精兵最多也只有三万人而已!
然而,仅仅是这三万人,就足以威震天下了。阿不思就成就了他的胡人大将军之位,成为朝堂上的胡人重臣,而同罗人也成就了他们的名声!
即便是庄家也对这些同罗骑兵畏敬三分!
这些人都是真正的战士!
“果然是他们!”
王冲听了庄正平的话,脑海中闪过一道念头。
他和阿不同没有交集。同罗人自成一体,不和其他人打交道。不止是自己,相信京师里的其他人,和他们也一样没有太大交集。
同罗人战斗力极强,在京师里,对他们敬重的人大把人在。不过王冲对他们没有什么好感。
同罗人是太宗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