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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想到向晚身上那些伤,他心里就直拧劲。
张兰从小就不喜欢向晚,他知道。向晚在奶奶家生活了十二年,才回来两个月,他是男人,心大,想着张兰是当妈的,又十几年不见了,怎么着待向晚也该比从前亲近几分,何况向晚又懂事,辍学后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帮家里干活,张兰没理由再嫌弃她。
可是,今天这一幕还是着实把他给惊到了。
向和平觉的自己对向晚亏欠太多。
“吃饱了吗?吃不饱锅里还有,爸爸去给你盛。”向和平跛着腿站起来,接过向晚手中的碗。
“不用了,我饱了。您也去吃吧。”向晚客气的说,目光落在向和平行动不便的右腿上。
原主的记忆告诉她,向和平的右腿断了十几年了。听张兰平时抱怨,还是她怀孕时,向和平见义勇为,为了救江若海才被歹徒打断了腿。
向和平成了残废,张兰整个孕期过的很委屈,偏偏向晚一出生,脸上就长着一块骇人的胎记。
张兰是个美人,她怎么也接受不了她的女儿竟然是个丑八怪,诸多不顺让张兰心理失衡,她把所有的原因都归罪到向晚身上,认为是她不祥,才导致了向家的霉运。
小时候,张兰不止一次想把向晚扔掉,都被向和平拦了下来,后来不得已,才把她送到乡下奶奶家。
前几天,江若海家办喜宴,邀请向和平一家参加,向晚和向晴晴都去了。
江若海是南城第一首富,向晴晴从来没吃过那么高档的喜宴,吃完饭后,她拉着向晚兴致勃勃的参观江家的别墅,却无意中听到了大秘密。
原来,江若海当初为了感激向和平,曾许诺将来让他的儿子江衡娶向家的女儿。当时,向晚还在张兰的肚子里,可是这娃娃亲,却一早就定下了。
向晴晴知道这个秘密后变的很沉默,向晚现在想一想,或许从那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