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仗,他不得不打,而且还得打赢,要将莫洛往正阳郡方向逼去,让他去与朝廷军队火并才是最理想的选择。
来到练兵场,这里距太平城有四五里远,野狗正站在山头,他的身边插着一杆红旗,而在山脚下,两支人马,正卯足了劲往山上冲着,他们可不是空手,而是全副武装,没有盔甲的他们,每个人都扛着一根一米多长的水桶粗细的圆木,怕不有百十来斤重。
两队人马,一队头上系着红巾,一队头上系着蓝巾,井渭分明,两队一边向上冲着,一边还互相下绊子,设障碍,往往冲着冲着,两队人便绞杀在了一起,然后山坡之上便多了无数的滚地葫芦,骨碌骨碌地往下滚去。越往上,人便越少。
“还怎么样?”站在野狗的身边,秦风问道。
“还行,这些精选出来的家伙,身体素质都不是一般的好,大部分都是练家子,虽然功夫都不怎么样,但作为士兵,已经是上上之选了。现在他们已经能听懂所有的军事术语,能按照命令一丝不苟的执行军令,像邹明这样的家伙,已经能熟练的在军事地图之上有条有理地分析,布置,颇有些模样了。”
“邹明本身就是武道高手,智商自然差不到那里去,又率领义军与齐人作战过,一些基本的东西他本来就是懂得,学起来自然是事半功倍。”秦风道:“其它人呢?”
“邹正也不差,对了老大,那个叫大柱的家伙,倒颇有些让人出乎意料之外。”
“大柱,哪个大柱?”秦风摸了摸脑袋,却是想不起来了。
“就是骚乱那天,第一个站起来向您发话的那个彪形大汉,这家伙颇不简单呢,看起来五大三粗,其实心思细腻着呢,而且这家伙居然有一身横练功夫,一开始我还以为这家伙就是那种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岂料此人完全是扮猪吃老虎,在我们的第一次对抗演练之中,他就让邹明吃了一个大亏。让人刮目相看,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