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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好咖啡馆(3 / 5)

那天风雨交加,天气很冷,正巧是故事里的那种日子。我历经少年、青年和刚成年的时期,早已见过这种秋天将尽的景象,而你在一个地方写这种景象能比在另一个地方写得好。那就是所谓把你自己移植到一个地方去,我想,这可能对人跟对别的不断生长的事物一样是必要的。可是在我写的小说里,那些小伙子正在喝酒,这使我感到口渴起来,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在这冷天上口真美极了,我就继续写下去,感到非常惬意,感到这上好的马提尼克马提尼克(martinique)为西印度群岛中的一个岛屿,是法国的一个海外行政区,首府为法兰西堡。朗姆酒使我的身心都暖和起来。

一个姑娘走进咖啡馆,独自在一张靠窗的桌子边坐下。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她头发像乌鸦的翅膀那么黑,修剪得线条分明,斜斜地掠过她的面颊。

我注视着她,她扰乱了我的心神,使我非常激动。我但愿能把她写进那个短篇里去,或者别的什么作品中,可是她已经把自己安置好了,这样她就能注意到街上又注意到门口,我看出她原来是在等人。于是我继续写作。

这短篇在自动发展,要赶上它的步伐,有一段时间我写得很艰苦。我又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每当我抬头观看,或者用卷笔刀削铅笔,让刨下的螺旋形碎片掉进我酒杯下的小碟子中时,我总要注意看那位姑娘。

我见到了你,美人儿,不管你是在等谁,也不管我今后再不会见到你,你现在是属于我的,我想。你是属于我的,整个巴黎也是属于我的,而我属于这本笔记簿和这支铅笔。

接着我又写起来,我深深地进入了这个短篇,迷失在其中了。现在是我在写而不是它在自动发展了,而且我不再抬头观看,一点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不去想我此时身在何处,也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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