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上逛悠了一上午了,确实是遇到过好几个找她组队的,但他们的目的相当的不纯粹。
不是要钱,就各种暗示想要身体,好不容易才忍住了捏死这些臭虫的冲动。
而且,她真的很讨厌组队,李家的人都喜欢单干,最讨厌的就是团队,猪队友远比敌人更可怕。
但现在必须组队的情况下,总要找几个看着不吐的才好。
可是这么长时间了全是这种货色,她感觉自己都快忍不住了。
不行不行,不能再弄死人了,她不想去变态修道院。
而且这些傻逼是瞎了吗,难得老娘今天特意穿这么清纯,就没有顺眼一点正常一点的找她吗?净是些歪瓜裂枣。
可恶!老娘怎么就这么难?
温妮踢着路边的小石子,忽然感受到有目光盯着她,是的,她很敏锐,这绝对是有人在观察她,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相当猥琐的家伙,贼头贼脑的盯着自己,直溜溜的跑了过来。
温妮正感觉一腔怒火到了差不多快要爆仓的地步,这是终于送上门来了啊。
md,一看那猥琐样就知道又是个不开眼的,如果还敢来收自己保护费,那老娘今天非得把他的淡淡给挤出来。
不许杀人,揍个半死还不行吗!
这猥琐的家伙只能是老王了,看到温妮的瞬间就已经认定了她。
这女孩儿的个头加上鞋也就一米五,穿着一身洁白的百褶公主裙,乌黑的刘海被一根粉红色系的压发圈一丝不苟的别住,将那张白玉般的小脸儿衬托得纯真又可爱。
她茫然的站在广场上,听着周围那些招揽组队的同学们的吆喝,却又不太敢上去搭讪的样子,就像是一只在这满广场野狼群中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小绵羊。
就是她了!
还有什么是比一只小绵羊更好搞定的呢?这简直就是第二只小音符啊,身轻体弱易推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