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两起案子的嫌疑人都没找到。
当然,第一起案子,是个巧合,也没引起人足够的重视,犯罪嫌疑人在现场点燃了自己的行李,造成了起火,当然火势不大,也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但是第二起案子就不大寻常了,而且第二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找到了,而是他受伤了,躺在原地。他用了自制的化学炸弹,连带他本人也被这化学炸弹炸伤,所以被束手就擒。
从点火焚烧自己的衣物,到自制化学炸弹,这可不仅仅是表面上那么简单,而是上升到暴恐案件上来。
上级领导也开始重视,调查这个第二起案子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暴恐分子的成分,或者信仰什么的,但是很遗憾,这人只是个普通的化学老师,而且他平时循规蹈矩,在学校也从无不当言论或者犯罪的半点迹象。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普通至极的化学老师,在买完试验物品,突然接到了朋友接机电话的他,只有提着所购买的化学试验品,来到机场接机。
意外就在这时候发生,谁曾想他在还没接到自己的朋友时候,等候在这里的他突然用他所购买的化学品制造了一个简易的炸弹,并且引爆,发生了爆炸,现场死伤六人。死一人,伤五人。
这第二起案子过后,局里就非常重视,怀疑这人是隐藏在人民内部的暴恐分子,针对他更详细的调查也随之展开。
不过调查的结果却很让人意外,这个涉案的化学老师身家清白,履历简单,是个不折不扣的书呆子,平时只知道教书育人,而且根据同事和学生反映,他也从无与犯罪分子靠拢的迹象,所以一切都是偶然。
偶然?可是偶然会这么巧吗?
两起案子都发生在几乎同一个地点。
如果说前两起案子还可以用偶然来解释,但是第三起就不能用偶然解释了,也就是昨天,昨天一个人在机场候机大厅,又是前两起案子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