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走去的,路经这边,瞥见了她们,缓步过来说着。斯文俊秀的面容十分白皙,虽是显得赢弱了些,但那双星芒般的眼,却是很有精神。
他是刘洛华,严茉苏的夫婿。二十四、五岁的年纪,是个无书不欢的学者,老被严茉苏戏称为书默子。不仅在自家书院讲学,在县令的力邀请求下,晚上还得到官府兴的义学去当客座。
这人,平日下是读书就是教书,人生也只有这两件事了。这种连吃个饭都要人家三催四请的人,还能指望他对生活有什么贡献?只求他别读书读到废寝忘食地饿死在一堆食物中间,大家就额手称聿啦!
严茉苏见是他,立即摆手道:
“哎!你别过来,不是说有人向你求宇吗?忙你的去,这边我们三个来就成。”老实说,她这夫婿的体力甚至还比下上他那两个妹妹呢,别添忙就很万幸啦,还指望他帮忙呢!她是一点也下敢想。
不过刘洛华已经将衣袖卷起,露出他那枯枝一般的细瘦手臂,完全没自知之明地道:
“你们可别瞧轻我,想当年娘亲走得早,我可也是一手带大这两个妹妹,将她们养成如今这般可爱健康的模样,可是什么事都做过了呢!就说这被单吧,看我一个人就能将它扭干、干、干……”才说完大话,瞬间便气喘如牛。呼呼呼呼地,差点没给阎罗王招去当西席。呃……情况有点尴尬,就跟他的睑色一样。
严茉苏冷眼旁观着,也不阻止,由着他去要宝,然后让他自己晓得要惭愧,看他还敢说什么大话。
站在一边的轻烟与苍秀忍俊着,终是看不过去。好心上前接过那条又湿又重的被单,让兄长得以从这种狼狈中解脱。
“哥,你还是读书去吧!”轻烟这么说。
“是呀,洛华,任何比书还重的东西你根本拿不起来。只要你还捧得动饭碗、拎得起箸筷的,我们对你也就无所求了。”
刘洛华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