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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妙计(2 / 5)

简单,窗户非常的小,烟囱非常高。和汉国中正大气、精致华美的建筑的风格大相径庭。

这里的人几乎个个背剑挎刀,牵着马屁、骆驼等坐骑。而且,这些人纵然是满脸笑容,也是掩饰不住一身的剽悍之气。

昆仑府虽然是汉国领地,多年下来却和其他两国不断交融,充满了异域风情。

“这些人虽然都穿着长袍带着兜帽,却很容易分辨他们的身份。穿着油腻大皮袍满身羊腥的是元国人。穿着稍微整齐干净一些的,皮袍多有铜铁环的是夏国人。元国人更凶猛剽悍,姓子也更为简单耿直。夏国人就是阴险狡猾的多。两国人都嗜酒如命,又缺少粮食酿酒。汉国的大酒商,都在这里发了大财。”

十年后,再次回到这里,元真有颇有些感慨。游目四顾,罕有的给高欢解说起昆仑府的情况。

高欢微微点头,这里到底是边境之地,和中原的繁华无法相比。这两年,高欢西至海龙城,中至天京城,一路上也见识了大江南北的风物人情。昆仑府的粗犷彪悍虽然新奇,却到底失之粗陋,并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地方。

“那小子,你看什么看!”一个光头大汉瞪着眼睛,吼叫道。他说的汉国话发音很不准,听起来腔调怪异。从他服饰看,正是大元国人。

高欢其实也只是无意扫了他一眼,一群人中就他没带帽子,还坦胸露背,当然引人注目。高欢一笑,他被封为真君以来,就算是敌人,也没人会这么轻忽的叫他小子。这个词,听起来竟然有些陌生有些新鲜。

就年龄来说,不过二十一岁的高欢,称之为小子也没什么不对。不过,这个大汉眼中都是凶光,口气极其蛮横,却是高欢所不喜欢的。

高欢也不欲理会此人,今时今曰的他,也不需要再来踩这些蝼蚁来证明自己。被人称一声小子,也不至于动手。

那大汉见高欢不说话,以为高欢害怕了,正想继续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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