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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1 / 17)

白水晶手捧着热咖啡杯取暖,双眼上下打量朱浣浣:这女人怎么这么艳光照人、满脸春意?春天全在她身上了。

“恋爱了吗?你这辈子没有这么漂亮过。”她丢一个椅垫给朱浣浣,自己在地毯上坐着,倒了一杯热咖啡给她。

朱浣浣并不觉得自己恋爱了,只是近些日子来,过得十分充实快乐,心情一直很好。昨天告知丁皓今天周日要陪朋友过,他将水晶的身家问得详详细细后,还考虑要不要让她来。星期天还不许她自由吗?后来他亲自开车送她来;要不是丁皓今天有事,那么他一定会跟她一同来耗上一天——他总是不放心她。在车内的吻别火辣辣得叫她上来五分钟还没清醒过来。丁皓说她是他的“女朋友”,事实上她还没有这种感觉;可是他一脸霸气,说他讲了就算数。什么时候开始的?要是先前有一点经验就好了,在感情方面她是懵懂无知的;浑浑噩噩地过了二十四年头,大半光阴全是在书中度过的。对情一事,既向往又无知,但至少她知道,应该会有些甜言蜜语的——不必肉麻,但要贴心;但丁皓,什么也没有。

白水晶伸出手在朱浣浣大眼前晃来晃去。

“回魂哦,朱家小妞!朱浣浣的魂归来兮,尚飨。”

朱浣浣没好气地瞪她,“尚飨你的头!我又没一命归阴,竟然用这种死人用语!”

“差不多了啦!瞧你这模样,魂大抵也去一半了,谈谈近况吧,你那个同居人‘正人君子’如何?”

如果丁皓是“正人君子”,全天下也就没有坏人了。朱浣浣在哥哥的闪烁其辞下误以为丁皓是那种得孔老夫子真传、柳下惠转世的现代君子圣人,现在想起来实在是差了十万八千里。朱浣浣耸了下肩。

“他叫丁皓,少年时代他曾是杀人入狱七年;他的保全公司员工全是流氓出身、服刑出来的人;他住的地方在凌月巷;他的屋子比猪窝还不如;他长相凶恶,我第一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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