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冬天,我开始写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窗外》。
在写《窗外》以前,我尝试过很多长篇的题材,写了《烟雨蒙蒙》的第一章,写不出第二章。也写了许多其他的第一章,就是写不出第二章。总觉得心头热烘烘的,有件心愿未了。最后,我决心写《窗外》,那是我自己的故事,是我的初恋,这件恋爱始终撼动我心,让我低徊不已。我终于醒悟,我的第一部长篇,一定要写我最熟悉的故事,我最熟悉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写《窗外》的时候,我非常小心翼翼。我不敢让庆筠看到我的原稿,怕他又翻出我的过去,来和我吵架。所以,我都利用他上班的时候去写。
小庆在一岁七个月大的时候,已经能跑能跳,能言善道。我为了要写作,只好每天上午,都把他送托儿所。小庆不喜欢托儿所。每天早上,托儿所的车子来接他的时候,他都会抱着我的腿不放。我必须用最坚强的意志,来克服我的“不忍”。每次把他拉上幼儿车,他就放声大哭,一面哭,一面惨烈的哀叫:“妈妈呀!我要跟你在一起!妈妈呀!我不要去学校!妈妈!小庆乖乖不会闹……”
车子走了好远,小庆的哭叫声仍在我耳边萦绕。我掉着眼泪,冲上楼,面对一叠空白稿纸,我含泪对稿纸说:
“如果今天上午,写不出三千字,我就对不起我那可怜的儿子!”坐下来,拭掉眼泪,不敢浪费时间来哭泣,我马上提笔写作。这种情况下,我几乎每天都能写出三千字。到了中午,幼儿车的铃声一响,我就飞奔下楼,奔出大门,奔向我儿,把他紧紧紧紧的搂在怀里,对他不住口的说:
“对不起,儿子。妈妈好狠心,是不是?但是,你的牺牲是有代价的!我写了三千字呢!”
整个下午,我不写作,陪儿子玩。晚上,我也不写作,把时间留给庆筠,我还想挽救我的婚姻。但是,庆筠从“晚归”,更进了一步,有时,他会“彻夜不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