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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无法“死别”,毕竟“生离”(1 / 4)

我总觉得人类是很脆弱的动物,别的动物都有皮、毛、角或鳞、甲、壳……的保护,只有人没有,一层薄薄的皮肤裹着血肉之躯,实在是单薄极了。但是,人的生命力却那么强韧!千方百计想死,这个死亡之门,我硬是挤不进去。生命真奇怪,自己一点主权都没有!既没有主权决定自己要不要“生”,又没有主权决定自己要不要“死”!父母操“生”的权,老天操“死”的权。或者,连“生”的权,也是老天操纵的吧!如果我不和麒麟结伴而来,说不定已被母亲“处理”掉了!我却偏偏是双胞胎!注定要来到这人间,挨过种种劫难!连“逃”都不许我“逃”!人生,不是太悲惨了吗?

当我又被“救活”以后,我快要让父母发疯了!三年里两度求死,简直是不可思议!我自己也快发疯了,生既无欢,死而何憾?为何求生不得,求死也无门呢!在我们大家都激动悲愤中,我和老师的恋情也曝光了!

那真是一场惊天动地的大震动。当母亲知道我居然被一个四十几岁的老师所“迷惑”之后,她的愤怒像一座大火山,迸发出最强烈的火焰,把我和老师全都卷入火舌之中,几乎烧成灰烬。母亲把所有的责任,都归之于老师。我的落榜,我的厌世,我的自杀,我的悲观……都是这位老师一手造成!可怜的老师,他比我大了二十几岁,已经是“罪该万死”!他实在没有丝毫的立场和力量来为他自己辩护!他也不敢辩护,生怕保护了自己,就会伤害到我!我们的爱情,到这时急转直下,再也无法保密,已经闹得全天下皆知。我惶然失措之余,告诉母亲,我大学也不要念了,就当我死了吧,让我跟老师结婚算了!我这样一说,母亲的怒火,更加不可遏止了。

母亲采取了最激烈的手段,她一状告到警察局,说老师“引诱未成年少女”。但是,我和老师之间,一直维持“发乎情,止乎礼”的态度,这件“控告”本身不太成立。尽管如此,我却被这举动,深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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