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底,我从国外倦游归来,一下飞机,就被“家”的温暖给包围了。奇怪,出国的次数越多,对于“家”的感情就越浓厚,对于自己“国家民族”的观念也就越深重。海外,即使是集声色之极的拉斯维加斯,即使是雾蒙蒙的金门大桥,即使是华盛顿的国家博物馆,即使是日本的富士山,即使是东京的宝冢歌舞,即使是京都的庙宇楼台……都抵制不了“家”“国”对我的呼唤!回到台湾,回到家里,我满足的靠在沙发中,由衷的说了一句:
“是我开始写《人在天涯》的时候了!因为,我有了‘故事’,也有了‘感情’,还有了‘动力’!”
我坐进了书房,没有延误一分钟,立即执笔写《人在天涯》。虽然我刚经过一段疲劳的旅行,虽然正逢春节,虽然旅美多年的锦春妹第一次返国,我都无暇旁顾,又恢复了“六亲不认”的我,埋头在我的作品中。
《人在天涯》虽然有一个真实故事为蓝本,但,不可否认,我更改了若干情节,也夸张了若干情节。真实故事写成小说,要想完全“写实”,是根本不可能的事,连“传记”都做不到百分之百的真实。我把这故事从美国搬到欧洲,一来偿了我的夙愿——以罗马为背景写一部书。二来,我认为这故事如果发生在欧洲,比发生在美国更动人而合理。三来,不论罗马也好,瑞士也好,美国也好,对我而言,都是“天涯”!
我执笔写《人在天涯》的同时,正好联合报在海外发行世界日报,邀稿甚殷。因此,这部书原为皇冠杂志所预订,经情商后先给了联合报与世界日报,再由皇冠杂志转载。也打破了我历年来所坚持的一个原则——书未完稿前决不发表。这本书是边写边登的,因而,也带给我极多的难题。
在写作前,我认为两度去罗马,而且有份很细密的日记,写这本书决不成问题。谁知一旦着手,才知道自己所了解的,毕竟只是皮毛。对雕塑,对艺术,我也只能欣赏而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