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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一致(下)(2 / 5)

人显然是整天把“单挑”挂在口边的两位知府老爷。

“帝国宪法第一条:无代表不纳税。”邓名重申了战争红利必须要由全体川西同秀才共享的原则。而这一条反过来说,谁如果企图免税,他就丧失了参与瓜分战争红利的权利,而偷税、漏税的人就是“国贼”,因为这个人盗窃了属于全体同秀才的利润:“如果叙州有一万个人纳税,有二十个议员席位,那每个议员就要取得五百个纳税同秀才的支持。如果有争议,那就是支持者最多的二十个人有权进会场。具体多少为合适我们不用着急定下来,反正不能是制盐的说了算或是卖船的说了算。”

“帝国宪法第二条: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邓名这句话一出口,袁象和其他人都显得十分不解,就是那些脱离辅兵身份没几年的老板们也都不明其意。

邓名记得自己学过的政治课上,这一条好像是资本主义法权的标志之一,在帝国x主义国家里的法律地位很高,差不多能被认为是基石。因此邓名在构思宪法的时候,几乎不假思索地写下了这条。但邓名费尽唇舌地解释了半天,袁象和叙州的准议员们依旧听不明白,而邓名引入的一些前世名词,比如“人权”、“法权”之类的就更是让人糊涂了,明朝人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概念,在他们的字典里也没有类似的东西。

“就是不许黑吃黑!”邓名忍无可忍地叫道。

“哦!”众人顿时都恍然大悟,纷纷露出会心的微笑。对啊,不许随意剥夺抢x劫别人的财产,不就是强盗团伙里不能黑吃黑嘛。

“提督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没有异议。”叶天明、卢欢等盐商率先表示同意,其他老板也跟着盐商集团一起表示赞同。有了这一条,他们就不用担心官兵突然上门没收他们辛苦聚集起来的家产了。

第二条帝国宪法也获得大家的理解支持,很快就有人问起第三条。

“没有了。”邓名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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