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带兵的把总,平曰里万县的兵丁见了他,也得客客气气地喊一声“总爷”。现在大难临头,朴烦顿时生出一股士为知己者死的悲壮情绪来。
“好兄弟。”熊兰也有点感动,用力地拍了拍朴烦的肩膀,但话锋一转还是要投降:“我是带着你们共富贵的,怎么会让你们去送死呢?听我的,我们投降,投降了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可是,万一邓先生回来怎么办?”秦修采还有些迟疑,他已经见识过邓名的利害,即使现在邓名远在湖广,威慑力也比高明瞻和王明德高出多少倍。
“那还用说?”熊兰的尾音翘得高高的,好像在嗔怪秦修采明知故问。
“可邓先生说过的啊,事情可一、可再不可三,上次他已经警告过东家了啊。”秦修采见熊兰并不是死心塌地要给满清出力,急忙叫道:“东家,我们还是逃去奉节吧,不要投降了。”
“不去!”熊兰把脑袋晃得如同拨浪鼓一般,慷慨陈词:“我是万县的守将,万县就是我的地盘,我的基业,没有了万县我就是一条丧家之犬,再也不会有人拿正眼看我,我就是死也要死在万县。”
“可邓先生要是回来……”秦修采唠叨着还要再劝。
“不怕,我可记得邓先生还说过一句话,叫做‘事不过三’,我才投降两次嘛,加上这次一共才三次。邓先生金口玉言,不能说话不算。”熊兰主意已定,再不犹豫,马上吩咐朴烦道:“你去,把万县的兵丁都召集起来,就说我要与大家商议如何保卫万县。”
朴烦虽然表示了反对,但见熊兰已经打定主意,也就跟着下了决心,顿时面上露出凶光:“千总放心吧,要是谁胆敢说一个不字,卑职就给他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现在的万县兵主要是本地人,但也有一些是云阳等地的兵,熊兰出任千总后,奉节还派过来一百多名士兵。本来文安之还想着要派来更多的监视部队,但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