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的吃东西,我竟然没有一点胃口。就在这时,我才发现汹换衣服了,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买的。
“买?汹哪里需要买衣服啊?她的衣服都是自己变得啊?”想到这里,我终于有了主意。
一个小时后,我独自一人走在漆黑的马路上。这里的路灯已经被我砸碎,不是我爱捣乱,而是我现在需要杀人。
我在一棵树下蹲下来,然后等待着我的猎物。很快的,我看到了一个满身醉醺醺的胖子。
从这胖子的衣着,能够看出,他是一个混混。杀掉一个混混,也许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想到这里,我捡起了地上的砖头,然后慢慢的接近他。
就在他迷迷糊糊的转身看我时,我已经一板砖狠狠的砸了下去。就听到啊的一声惨叫,接着胖子倒在了血泊中。
我快速的拿出胶囊,然后塞进了他的嘴中。
接着四下看了看,然后快步离开了这里。
就在我走后,黑暗之中走出了一人,他看了看地上的死者,然后嘿嘿笑道:“这小子还挺乖!能够为我所用,真能抵上千军万马。哈哈……”
笑声过后,这人再次消失在黑暗之中。我悠然自得的回到了车上,然后放在座位闭目养神。
不一会儿功夫,汹就提着吃的东西回来了。“饿不饿?我刚买的肉丸子!可好吃了!”
这汹可能受了我的影响,对这些小吃竟然也萌发了极大的兴趣。
看着热气腾腾的肉丸子,我终于没有抵挡住诱惑。大口大口的吃了好几个后,我的电话如期而至的响起了。
“小子,干得漂亮!只要你以后听从张叔的安排,未来我一定保你长命百岁!”
我一听,赶忙奉承道:“刘叔,你让我做什么我都做,只要你不让我死就行。嘿嘿……”
“放心吧,我喜欢你都来不及,怎么舍得让你死呢?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