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子有什么难看的,其实周围吃饭的都是这样的。大口的扒饭大口的吃菜,吃饭的时候会有声音,吃面条的时候是吸得簌簌响,跟外面餐厅吃饭的环境差别很大。
不知道是不是爱屋及乌的心思作祟,她现在看到男人这样粗犷的吃相时,甚至还花痴地觉得很好看很有男人味,跟他比起来,那些拿着精致的刀叉将牛排切成小小的块又用红酒配的男人都是奶油小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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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看你都睡不好。要不……”
见男人的态度那样坚决,宁芮夕纠结了下,试探着说道:“你再去找人弄张床我们分床睡吧。这样我晚上醒的时候就不会打搅到你了。”
“没必要。”
男人的回答,更加简单扼要。
这个样子,简直是酷得要命。
趁着小妻子斟酌着要怎么输说的时候,高翰已经迅速解决了两大碗米饭停下了筷子。
相比较起来,宁芮夕的第一碗饭还只吃了上面薄薄的一层。
本来她吃饭的速度是很正常的,但是在这里,跟其他人比起来,她就跟孩子吃饭一样,吃吃停停不说,还挑食。
基本上平时吃饭都是男人在几分钟内吃完,然后开始等她吃。等她吃完之后,那就是半个小时后的事了。
看小妻子吃饭吃得那么慢,高翰开始拿着筷子给她夹菜。基本上什么菜都夹上一些,特别是那些青菜。
很快,本来就很满的碗现在更是堆得跟山一样。
好在宁芮夕现在食欲大增,虽然比不上男人难吃,但也只是能吃上这么满满的一大碗的。饭吃得多不算,主要还是菜。
现在她和男人吃饭的方式就是两人一起吃,男人先吃完然后给她夹菜,然后她继续吃。等她吃完以后男人又开始重新吃,把剩下的饭菜全都一扫而光。
当第一次吃饭时她没吃完还在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