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径自走向餐桌,等把东西放下后才再次开口:“吃吧。”
宁芮夕眨巴着眼睛,但还是乖乖地走过去。说起来也真奇怪,宁芮夕一向是个不喜欢做家务的人,但是从跟男人住一起后,家务大部分时间都是她做的。连三餐也都是她做的多,但她却没有任何不满或者不舒服的感觉,甚至于,做得很开心。当然,男人也会做家务。他做的菜很好吃。但可惜的是,他在家的时间少,相对的做的次数也比较少。但是,基本上只要他休息在家,所有的家务都是他在做的。
要说高翰不是个大男人,绝对没人相信这种话。他是真正的铁血汉子,却还是愿意做家务。这跟一些总是自诩男人而不愿在家动手哪怕倒一下垃圾的人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
没人生下来就是做家务的。
一个女人愿意为你洗尽铅华做羹汤,那只能说明她爱你。
不要把这种爱的奉献当成理所当然。
宁芮夕吃饭很文静,男人则是豪迈派的,大口大口地吃着。每次看到男人在自己面前吃东西的样子,宁芮夕都觉得很感动。
高翰是富家子弟,自然是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的。像他们那种家世的人,最擅长的就是表面工作。人前一套人后一面,这是他们与生俱来的本事。要说高翰,如果他想要表现优雅的话,那是绝对没有任何难度的。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将真正的自己表现出来。这说明,男人把她当自己人。
有一个男人愿意在你面前脱下面对外人的伪装,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哪怕这种真面目不是那么好看,甚至可能会粗鲁,但是,跟那种做戏的客套虚伪比起来,那种更加珍贵呢?
“老公,你今天一天都休息吗?”
宁芮夕借着吃饭的空当跟男人说话。
高翰摇摇头:“嗯。”
至于其他的,他就没说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