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两人相处也只是轻描淡写一两句带过,从不多述。这样的情况也在凌枫的预料之中,倘若乌毒在这本手写杂记里写了许多他与伊丽莎白一世的情情爱爱的内容,他肯定是不会将这本书留给凌枫的。
这次看乌毒所写的《我的足迹》与上次所看乌毒所写的人皮书不同,凌枫阅读的速度很快。一来他对不老族的文字已经非常熟悉了,再则就是这本《我的足迹》之中的有价值的内容实在少得可怜,他也就没有必要花时间去琢磨,去思考了。
一本书,凌枫花了三个小时就看完了。
这确实是一本杂记,绝大多数都是类似散文般的内容,某个地方的景色,某一天的心情感想等等。现在看来,乌毒不仅是不老族的审判官,他似乎还是不老族的一个作家。
一本书看完,凌枫就得到了一个信息,那就是乌毒在英国待了十年。这本《我的足迹》便是这十年之中所写的。然后乌毒去了不老族的领地,最后的内容也就在离开英国之后截止了。
“我以为会有不老族的内容,但没有。”凌枫合上了书本,将它放在了床头柜里。他不打算再还回到图书馆之中了。
咚咚咚,敲门的声音突然传来。
正准备睡觉的凌枫看了一眼房门,然后又看了看手上的腕表。这个时候已经是晚上12点过了,谁会敲门呢?
“老板,爱丁公主要见你。”拉莫斯的声音传了进来。
凌枫跟着从床上爬了起来,然后走到门口打开了房门。之前他催眠了爱丁公主,但他留在她大脑之中的闹钟设定的时间并不长。她在这个时候醒来凌枫并不奇怪,可让他奇怪的是都这个时候了她却过来找他来了。
“这个时候她不在她的房间睡觉,她过来找我干什么呢?”凌枫的心里暗暗地想着,但面上却露出了笑容,在示意守在门口的拉莫斯离开之后才说道:“爱丁,你有什么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