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沙漠之鹰,“你都已经为我选好了,不是吗?我就要这支了。”
沙漠之鹰,有着手枪之王的美誉,它的性能不算最出众,但它的威力却是最大的。这样的手枪配泰格,还真是很合适。
这时凌枫说道:“买这么多枪干什么?我们这是要去打仗吗?”
除了手枪,茶几上还有步枪散弹枪和轻型狙击枪,给人的感觉还真像是一支特战小队去打仗,而不是一个老板和他的两个保镖。
泰格说道:“老板,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我告诉你的是,这里是英国,不是华国。在这个国家,随随便便一个小偷都有可能带着枪。如果遇上几个歹徒持枪绑架你,你难道让我们用拳头去对付他们吗?”
确实的,英国或许还好点,如果是在美国,那枪支的泛滥就更严重了,别说是歹徒,就连上街买菜的老太太没准都带着一支手枪。在这样的环境里,薇薇安和泰格需要配枪,这其实是很有必要的,是一种安全保障。
“好吧,我不反对你们带枪,不过我还是那个说法,最好不要给我惹麻烦。”凌枫再次提醒道。
薇薇安和泰格同时点了点头。
凌枫将手里的博莱塔手枪抛回给了薇薇安,“我不需要这个,不过你可以帮我带着它。”然后他又对泰格说道:“跟我去书房吧,今天的治疗时间到了。”
泰格将沙漠之鹰放了下来,又扶着沙发的扶手往他的轮椅走去。没人扶他,他也不需要任何人扶他。
薇薇安从茶几上拿起了相机和窃听器,还有跟踪器,然后说道:“我去做事去了。”
凌枫点了点头,“小心一点,保持联络。还有,如果发现他有问题,你不要轻举妄动。”
“放心吧,等我消息。”薇薇安转身离开,半响后门外便传来杜卡迪机车引擎的轰鸣声,转眼就远去了。
凌枫也将泰格带到了书房里,开始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