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咱们还要见一见吗?”。贝尼尔小心问道。
“见啊,为什么不见?”林铮不假思索的道:“而且法律也没有规定我们只能与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作,对吧?”
虽然ever律师事务所在规模上比阿肯强了很多,大律师的数量也比阿肯多,但并不意味着阿肯在业务能力上就比ever要弱,最重要的是,律师虽然是一群极其没有节操的群体,但却有一条底线:竭尽所能帮自己的雇主打赢官司。
这其实很好理解,雇主肯花大笔的金钱请你,绝对不是让你帮他打输官司的,哪怕是如辛普森杀妻案这种一看就知道输定了的官司,律师也得绞尽脑汁的帮你想办法取得胜利,这种官司尚且是如此,何况是icq这种界限其实并不明确的官司?如果哪个律师故意帮自己的雇主输掉官司,以后就甭想再拿到大合同《无》《错》了,美国的富翁们精明着呢,同样,这些律师们也精明着呢。
对于律师们来说,他们可以没有节操,但绝对不能没有“竭尽所能帮雇主打赢官司,对得起雇主支付的每一分钱”这条谨守的底线。
“您的意思是,我们多花钱,来弥补律师数量不足的问题?”贝尼尔愣了一下:“但这样会多花很多钱……”
“如果我们输掉了官司呢?”林铮听的很想抽贝尼尔一巴掌,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心疼钱?
贝尼尔立刻紧紧的闭上了嘴,不说话了:宁可在打官司之前多花钱争取更大的赢面,也不能心疼钱,这一点是所有打官司的企业的共识。自己怎么就在这一点上犯了糊涂?
………………………………
林铮的威胁到底还是起了作用,或者对方也不想、不愿意承担自己手下的重量级人物莫名其妙的被人干掉的损失,当然,他们更加不愿意自己在某个莫名其妙的时间被人干掉,很快中间人将对方的意思转告了贝尼尔:他们完全同意不采取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