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回去睡觉,甚至之前在酒吧里没喝够的还可以继续在这里吆五喝六的再喝一场。
这老板岂止是高人啊,简直就是高人高人高高人。
“看来老弟你想明白了,你也觉得这个地方不错是吧?”老板得意的说完,顿了顿,压低了声音对林铮道,“老弟,我看你不像是一般人,给你说点透底的话也无妨,这些话我一般可不会跟别人说:这些喝了酒的人虽然难伺候了些,可出手是真他娘的大方啊,只要伺候的他们舒服了,小费那是100、100的给,上个月我还遇到两个老板,直接甩出来1000要了一条羊腿,剩下的全都是小费,尼玛在这儿开一家店顶在其他地方开两家店赚的还多。”
尼玛的果然处处都是學问啊,只要看这老板的得意劲儿,就知道这家店绝对不是比其他地方赚的多一倍,恐怕多两三倍都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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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咳咳……兄弟们,实在是对不住,千年高估了自己的能力,在12点之前只能码完9000字了,还欠大家1000字,这样吧,从明天开始的连续三天,都每天四更12000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