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厨房端出一锅热汤,散发的浓浓的香味。放到桌上,将汤倒入一个底部洒了一圈葱花的大钵碗里,香味更浓烈了数倍。
冬瓜排骨汤,天明证实了自己猜测。
坐上长长的餐桌上,天明没有发现一排排的高脚杯和红酒,蜡架山倒是有几个。
这种长条餐桌不是适合吃西餐么?看着桌上摆满的六菜两汤,大部分都是常见的家常菜。和自己想象的刀叉、牛排、围巾、大鼻子,有很大出入。
或许是为了打消天明的疑虑,常盛道:“小兄弟不是外人,一般只有我的外国朋友过来做客时,为了尊重他们的饮食习惯,才会吃西餐……恩,他们对我老婆的手艺很满意。”常盛顺带夸了自己老婆两句。
“老公,要不要开瓶酒?”温美琳道。
“对了,把我那瓶藏了很久的葡萄酒拿出来吧。天明,能不能喝?要不一起喝点?”常盛道,口里称的‘小兄弟’已经变成更亲近的‘天明’了。
天明摇了摇头,“还是不必了,我不常喝酒,也不怎么会喝。”
常盛道:“喝一点还是没关系的,我那瓶珍藏了8年多的波兰多拉斐,早就想开了。喝一点吧,对身体很有好处的哦!”
天明点了点头同意了。
温美玲已经将那瓶酒拿过来后,擦了擦瓶口,常盛打开酒瓶盖,给天明倒了小半杯,示意他品一品。天明抿了一口,晶莹透亮的红色葡萄酒滑过喉咙,竟然没有一丝其他葡萄酒的那**尿怪味,反而甜甜的很润嗓子。天明对常盛道:“不错,挺好喝的,比一般的葡萄酒好多了。”
当然好多了,这一瓶98年的波兰多拉斐可是我花了2万多欧元买的,这种酒年产量也就1万多瓶,你刚刚那口,至少几百欧元下肚了。
常盛心里想的,当然不会说出来。但他已经基本确定,这小伙子是没见过多少大场面的新手,根本不懂有钱人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