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的生态。从儿时起就立志成为生物学家。
来到米国后,我发现这个梦想其实并不遥远,甚至现在就可以着手准备,而我选定的第一个课题就是研究变异昆虫。
还记得川西森林里那只,被我当作猎犬驱使的巨大蜈蚣吗?”
“当然,终生难忘!
那只蜈蚣还在你身边吗,如果在,我希望你可以让我的两个好姐妹见识一下,我给她们提到它时,她们都认为我出现了幻觉?”
“当然不在,那么大的蜈蚣可不能通过机场安检。
不过我想要在米国把它再培养出来,因此纽约不是川西密林,所有要达成这个目的,就必须要用非常神秘、古老的方法进行‘种虫’的删选、培育,需要海量的肉食消耗。”
“哇欧,看来你人生的第一个课题就瞄准了诺贝尔生物医学大奖,可培养出那种蜈蚣,到底需要多少肉食呢?”
“越多越好。”
蒂娜想了好一会,突然大笑着说:“所以你去肉店打工,去偷拿那些丢进垃圾桶里的过期生肉。
黎生,你难道不知道自己多么可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