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对方大声挣扎,试图用匕首将何勇刺死,只是,肾上腺激素分泌过旺的何勇狞笑着,毫不畏惧。
“狗贼,去死!”何勇一箭戳到了匈奴的胸腹要害。
匈奴人咒骂个不停,何勇越想越怒。
“噗噗噗”,不知过了多久,何勇终于将面目全非的敌寇放下。
泪从脸畔流下,何勇深吸了一口气,又向另一个目标冲去。
乡民赤红着眼,他们以命相搏,只要能够为家人报仇,哪怕当场死去,他们也无所畏惧。
没有武器,乡民便用箭矢、断刃、石块,只要能够伤到奴寇,他们便欣然前往。
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匈奴虽然凶残,但是,遇到不要命的汉人百姓,还是有些胆怯。
乡民毫无阵势可言,他们完全是在用自己的一腔血勇来拼杀,
城门外,背矛军动用短矛这等大杀器成功杀出了一条血路,为身后的主力出击争取到了足够的空间。
参与乱战的匈奴人有三千多人,其中,约莫有千余骑与胡庸的汉骑纠缠厮杀,另有两千多人在背矛军的短矛攻势下节节败退。
匈奴勇则勇矣,怎敌得过依托战阵,甲胄坚利的背矛军?
城门口,出城的背矛军越来越多。
旗帜招展,铁甲鲜明。
不知过了多久,已经有两千名步卒冲出城外。
正前方,三百精骑在陈到、朱然以及胡庸的统领下势如破竹,很快便冲出了数百步。
陈到、朱然二人都已经抢了战马,他们弓马娴熟,取人性命宛若探囊取物。
精骑三百,搅起腥风血雨。
前锋人马毫无建树,反而在一帮乱民的打击下折损严重。
于夫罗忍无可忍,终于派出得力干将兀哈。
兀哈为匈奴右军大将,他亲率九百部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