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天爷让我来到这个世界就是要到朝堂上去闹出一些事情来吧!”
郁梦离静静的看着她,没有说话,明云裳却伸手捂住他的眼睛道:“你以后不要再这样看着我了,这普天之下怕是没有人能承受得住你直勾勾看人的那一眼。”
郁梦离轻声道:“以前我觉得老天给了我这副容貌是错的,没有什么用处,今日里听你这么一说我才知道原来还是有些用的,至少可以用来勾引你。”
明云裳有些无语,想将手抽回,他却已一把拉住她的手放在他的眼前,然后缓缓的道:“你的手真的很温暖,这丝温度永远是我一个人坐着这吊篮上下所感受不到的。”
明云裳愣了一下,他的另一只手也覆了上去,然后缓缓的道:“我喜欢你的手。”
明云裳的眸子里有了一抹异色,抬眸却看到了他那双莹白如玉的手,那手不像是男子的手,比寻常女子的手还要好看几分,手并不是很大,指节修长,她的手隐隐难感觉到他手的纹路,细细绵绵,却又透着一抹淡淡的冷意。
她的心神微微有些恍惚,想起两人初见时他吻上她脚踝的事情,当下失笑,却极快的将手抽回,她如今的身手早非往日,他纵然用了几分力气握她的手,却还是被她抽了回去。
她的眉毛轻轻一扬道:“下流!”
郁梦离闻言轻轻一笑,明云裳却已抓过他的手道:“其实吧,我觉得你的手比我的手更好看。”
郁梦离不语,明云裳看了他一眼道:“我以前曾看过一本书,书上的一个女子爱上了一个男子,却又怕那个男子忘了她,于是便在那个男子的手上咬了一个印记,那个印记在男子的手上留下了痕迹,两人却又分开了,约莫过了十余年之后,两人再次相见,女子原本有极好的容貌却因为练了一门功夫而毁了容,男子却更加伟岸了,只是手上的的疤还在,只是却再也认不出对方了,而纵然那个男子的手上还留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