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飞逝,十年的时间其实也是很快的。
这一年,刘南十四岁,嗯,至少是证件上的年龄,因为约翰夫妇收养刘南的时候,给他报的年纪是四岁,还有,刘南的名字也不只是刘南两个字了,而是刘南·斯科特,跟的是约翰的姓氏,约翰全名是约翰·埃文斯·斯科特,为了让刘南不忘记自己原来的名字,约翰把刘南原来的名字当作了他的名。
早在第一年,刘南就搞清楚了约翰夫妇是做什么的,约翰是一家银行的主管,而丽娜则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律师,可以说两个人都是处在美国的上层阶级,生活是相当的富裕,刘南从被收养之后,就没有吃过一点苦,不说每天都是山珍海味了,至少每餐都是丰富无比,而穿着上更是没有亏待过,刘南觉得丽娜不去做服装设计师真是亏才了,刘南从小打扮的就是所有人目光的焦点,从上學之后,刘南手里的情书就没有断过,刘南觉得都是丽娜的原因,把自己打扮的那么帅。
约翰夫妇没有孩子的原因,刘南也慢慢的从他们的谈话里知道了,约翰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十分具有运动精神的青年,大學毕业之后,在一次冒险的旅途中受了重伤,治好之后虽然能够有正常的夫妻生活,但是已经失去了生育能力,两夫妻也就一直没有孩子,本来还想去收养一个,可是没想到刘南出现了,也就成了他们心中上帝送来的天使。
这十年的时光,对于刘南来说,简直有点像是一场噩梦,倒不是刘南过的不好,约翰夫妇虐待他,而是这个世界让刘南有点崩溃。
因为在这十年里,刘南听到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说在另外一个大都市,高谭市里,蝙蝠侠隔一段就会处理掉一个罪恶帮派;
比如说,隔几年就会有一个美国队长的纪念活动。
比如说,刘南吃过的一款药是安布雷拉公司生产的,当然,从那以后,刘南再也不吃这种药了。
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