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已经十分壮健。他已经是如此疲乏,可想其他骑兵会什么状态。
现在的宁乡骑兵军打得正自酣畅,却无法执久。所谓钢不可久,柔不可守。
还好终于逮住多铎的帅旗了,只要杀了他,战斗就会结束,否则,再这么下去,如何了局。
老天爷还是眷顾着我孙元的。
孙元回头又看了身后的诸将士一眼,汤问行还是没有跟上来,倒是那谭人凤冲得正疾。
“谭将军,可有力气?”
“还能斩下十颗建奴的脑袋!”谭人凤咧开了嘴,露出被鲜血染红的门牙。
“十个可不够,至少得杀二十个贼子。”孙元大声笑着:“谭将军不肯加入我宁乡军,某也可以理解。因为只要做了我宁乡勇士,就得去死。”
谭人凤:“鞑奴未灭,谭人凤还不能死。”
中军牙旗下的建奴显然没有想到孙元他们冲得如此之快,已经有人大声叫喊起来,纷纷拿起兵器。
可已经来不及了。
孙元率先一头扎进敌阵,战马长嘶一声,前蹄踹出,将一个建奴从鞍上踢得口吐鲜血落到雪地上。
手中的大刀借着战马冲刺的势能,往马脖子边上一摆。
略带弧线的锋利的刀刃瞬间滑过两个建奴的腰间,麻利流畅的感觉中,激烈的惨叫传来,敌人的肚肠从腹中爆出,流了一鞍。
孙元仗着身上铠甲精良,以双手握着刀柄,用尽全身力气旋风一般乱砍。刀光所及,鲜血四下飞溅。
大辟之刀何等锐利何等沉重,所经过之处,当真是斩金切玉所向披靡。
以他战马为中心,两边都是翻开的血浪,残肢断臂洒落一地。
不过,孙元也不好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身上究竟中了几枪几刀,胸肋处尽是沉重的打击,又疼又闷,套在外面的大氅早已经被敌人的兵器撕成拖布模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