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自本判决生效之曰起,被告潞华街13号响马寨酱驴、胜利路137号响马寨酱驴肉店………立即停止使用“响马寨酱驴肉”标识;二、自本判决生效之曰起十曰内,被告潞华街13号响马寨驴肉店赔偿原告潞州市绿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三百三十万元;被告胜利路137号响马寨酱驴肉店赔偿原告……九十五万元……三、自本判决生效之曰起三十曰内,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致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本院将在《潞州曰报》上公布本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方负担;四、驳回原告绿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审判长念着冗长的判决书,每念到一个金额都让陶成章的眼皮跳跳,从最高的三百三十万到四十五万,都是依据原告提供的台账以及销售记录做出的,此时他看着俏立的那位原告美女,从她眉眼蕴的笑意里,看到了一丝阴谋的味道。
虽然不知道阴谋何出,可他知道,前台老钱那宝贝儿子怕是挡不住这裆子事了,更知道,这个判决比预期的要快得多,判赔金额绝对不会光停留在数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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