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我还是懂的。
“那么先进公司呢?”我又问。
“先进公司也发展得不错。”郑嘉义回答:“最重要的当然是因为咱们往香港倒卖玉米赚了一大笔,所以就有底气跟福祥公司打价格战了。另一方面,先进公司的声誉也越来越好,所有的事情都是按营长规划的那样发展,咱们先进公司童叟无欺,而且在社会上也乐于助人,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我问。
“营长还记得伍长新么?”郑嘉义问。
“伍长新?”我回忆了下,反问道:“是不是在打老街时踩着地雷受伤的那个?”
“对对……”郑嘉义点头道:“他在战场上算是命大,踩着地雷也只断了三根脚趾。但是,为了咱们公司的声誉,他是负责上街捉小偷的那部份。本来我们也很小心,会多几个人一块去捉小偷,那次是伍长新独自上街办私事,在公交上就看到了小偷,他想也没想就上前阻止,没想到小偷人多,五个人围着他打,还动了刀子,我们赶到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
虽然早就料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但得到确定的答案时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就像之前谢副局长说的一样,这时代的不法份子就是这么嚣张的,可叹我们的战士没牺牲在战场上,没有牺牲在敌人的手里,却在这和平世界死在犯罪份子手里。
要知道咱们当初上战场拼死拼活为的就是保护后方百姓的生活啊,可是现在却……
“那几个小偷捉住了没有?”我问。
郑嘉义摇了摇头。
其实不用问也知道,这时代没有摄像头,想找出那几个小偷就得完全依靠路人的回忆……但是在那种情况下,又有几个路人能清晰的看见并记下这几个小偷的样子?
另一方面,就像谢副局长说的,现在犯罪现像十分普遍,而且公安人手又不足,要到何年何月才能破案捉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