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昊前世是国有单位里的人,做事、挣钱,都是站在单位立场上的,这就导致了他来到明朝后,还习惯于用这样的思维方式去做事。
后世的国有单位里都有“创收”这样的说法,所谓创收,就是以单位的名义去从事一些社会服务,挣来的钱归单位所有,即可以用于给职工发放酬金,也可以用于盖宿舍楼、公款旅游等与职工福利相关的支出。
后世单位上的这种创收,是受到财政政策保护的,只要交够了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那么单位上如何分配,完全可以由单位领导说了算。
到了明朝,就是另一码事了。从潜规则上说,县衙也罢,各房也罢,自己都能够做点事情来创收,上级单位基本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潜规则毕竟只是潜规则,它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
在各部门挣的钱不多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去追究这种行为,甚至于大明中枢也都知道下面省府州县有自己的小金库,明白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但这只是针对小钱而言的,如果一个县衙里的工房一年能够挣到上万两的银子,那么县衙、府衙、布政司等等各级领导部门,恐怕都无法保持淡定了。
在这件事情上,苏昊是因为初来乍到,不懂规矩,而戴奇则是因为从来没有挣过大钱,根本就没有这种意识。如今,两个人都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工房的事情,就不能再像苏昊最初设想的那样去做了。
“老戴,依你之见,咱们的事情,该如何做呢?”苏昊问道。
戴奇道:“苏师爷,我觉得,你既有如此绝技,为何不自己开个商号做买卖挣钱呢?像那开酱坊的李员外,不过就是祖传的一点做酱菜的绝技,他的酱菜比别家更好吃,结果就家私万贯了。苏师爷你的才干与李员外相比,高出岂止十倍,如果你自己开个商号,那么当个富家翁不是易如反掌?届时,无论是知县,还是县丞,都是你家的座上宾,谁不尊称你一声苏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