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也没什么可指责的。政府要做的事情,就是尽量的在法律的框架内体现出公平。你要做不到做不好,“刁民”就会越来越多。自身不正,怎么能要求人民遵纪守法呢?怎么能要求人民配合你的工作呢?这不是扯淡么?
此次事件,在随后的历史中被多次解读。各种版本都有,官场的版本是“吏治”,民间的版本是“法律”,历史学家者拔高到“这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由此引发出来的后续,奠定了大明未来的国家机构的执政标准。”
1676年的大明,围绕着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半年开始了全面整顿。首先受到冲击的是官场,大明上下人人自危。廉政部门四处出击,抓一个审一个,判一个。与此同时,税务部门和司法部门也没闲着,针对大明的工商界进行了严厉打击。官商勾结偷税漏税的行为,成为了打击重点。税务部在这个过程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大明最为可怕的部门之一。
从最初不起眼的一个小部门,税务部进化到谈“税”色变的程度。这样的一个部门,肯定会受到不少冲击,但是陈燮内阁力挺之下,税务部无往不利,被盯上的人没一个能逃掉,最终都以大出血为收藏,个别商人还被整的家破人亡。
有人因此喊出了“苛政猛于虎”的声音,但是这些人很快被抓了。理由是煽动民间抗法!这些人在民间往往威望还不低,他们被抓之后,再次证明了大明法律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