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却有了刚才的那一番经历。
这种类似的经历,若是发生在古代人的身上,流传开去,就会以“托梦”“神游”等等的形式来叙述,而事情其实和这是一样的。
我性急,不等天亮,吵醒了房东,他们听说我要赶夜路,现出惊愕的神情,道:“有狼!”
我笑道:“狼有什么可怕的。”
那两人心地不错:“别那么说——多带火把,反正天也快亮了!”
在他们的坚持下,我带了一个火把上道,策马不到里,火把就真的派上了用处。至少有十七八条大灰狼,或前或后,嗥叫着逡巡,若不是挥动火把,只怕很要费一番功夫,才能把他们打发走。
但是世上的事,相互之间都有联系,有一利,也必有一弊,在漆黑的旷野中,火把的挥动,我估计可以传出很远,不一会,就听到了机动车的声音。接着,四道车头的灯光芒和一阵枪声,令得胯下的马,直立起来,惊嘶不已。
枪志赶走了狼群,两辆吉普车疾驰了过来,车上各有四军人。
一名军人停了车下车,另一辆车却转着我打圈。这可不是火把可以驱走的了。
那军人向我走来,隔老远就吐喝:“干什么的?”
我沉声道:“老百姓!”
照说,老百姓是最大的了,但是手中有枪的,自然比老百姓更大,那军人大喝一声:“下马来!”
我不想生事——而且,想生事也不易:对手是全副武装的八个军人。
下了马,又在一连串哈喝声中,交出了各种证件——那是多谢小命不保宣保,这些花样繁多的证件,全是他替我准备的。
在我看来,这些盖上大印的纸张,一文不值,可是在如今这样的情形下,居然很起作用。
那军人一面查证件,一面不断在问一些无聊问题:“你是三0一勘察队的?”
“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