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绫的结论,和我的推测相符合——我在听狄可讲到他们没有任何个人秘密的所谓“和谐式”的生活方式时所起的反感,使我直觉地认为,一旦个人秘密可以保留,就不会再想把自己暴露在他人之前。
红绫道:“对他们来说,四号现在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大倒退,但是若四号认为现在较好,就有权照他自己的意愿生活下去。”
我望向她:“你的意思是,我不应该去骚扰他?不应该再和他联络?”
红绫摊手:“不,我的意思是,他根本不会和你联络,不论你如何努力,他都不会——因为他要彻底逃避原有的生活方式。”
我笑了一下,红绫的“文明生活经验”不够丰富,所以她才有这样的说法。
她的这种说法,自然可以成立,但是必需有一个先决条件,那条件就是:没有任何的外来力量干扰个人意愿。
不幸得很,在高级生物所建立的文明社会中,个人意愿完全不被干扰的情形,几乎绝不可能存在。在地球上,自然是人类社会最文明,但是人类社会演变了几千年,也没有出现完全的个人意愿不受干扰的情形。
非但如此,而且还有一大半地球人,生活在几乎不能有个人意愿的生活方式之中。
这真可以说是文明的悲哀和讽刺,拥有个人意愿,是生物的本能。没有生物本能的一种生活方式,那算是“文明”,岂不令人三叹?
而地球人还是文明水平极低的生物,像狄可他们的星球,文明的进展,超越了地球不知多少倍,可是个人意愿却也遭到了彻底的消灭!
如果地球的将来,文明也向着这样的方向发展的话,那我宁愿生活在过去的石器时代,或许更有自我。
我想了一会,才响应红绫的话,我道:“如果一二三号不找他,如果狄可不找他,如果更多他的同类可以容忍他那样做,如果他有把握可以一直逃避下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