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娶她。不是我杀她,是那件衬衫!那件衬衫!”
就算他在以往四十年之中没有说过一句谎话,也不会有人相信他这两段话的。辩护律师以神经失常作理由来辩护,可是专家又证明他精神状态正常,并且指出他一直是正常的,从小到大,一直都在极正常的状态下,过着极正常的生活。
唯一对他有利的一点是,她死于窒息,但却绝不是被扼死的,或是被其他物件勒死的,令她致死的,正是那件衬衫的领子——虽然那件衬衫的领子十分宽。但是主控指出,如果扣上了领口的扣子,在领子后面用力抽紧的话,一样可以令穿着衬衫的人窒息的。
主控官并且指出,这是十分罕有的杀人方法,凶手必然有着某种心理上的不正常,才会这样。
可是他却是一个最最正常的人,他一生中唯一的不正常,就是这次偷情。
当然没有人接受衬衫领口自动缩小的说法,但是也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杀人的理由。
或许,被他杀了的是他自己——他结束了他过了四十年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