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跟着我的车。
我感到好笑:“这家伙,活得不耐烦了。”
白素道:“先别乱来,我看是警方人员。你看,那车的窗玻璃是反光的,一点也看不到驾车的是甚么人。”
的确如白素所说,看过去,只见一片反光,一般平民百姓的车子,是不容许有这样装置的。而且,那车子明目张胆地跟在后面,猖狂之至。
我心中有气,故意左穿右插,加快速度,想把那车抛开。可是那车的驾驶者技衍高超之极,不论我玩甚么花样,都不能摆脱他。到后来,那车贴得更近,竟然还不到一公尺!
我心中暗骂,大是恼怒,同时,却也很是奇怪。因为我不能摆脱那辆车子,不单是驾驶技术的问题。我的车子经过戈壁沙漠的改造,性能十分超卓,要快就快,要慢就慢,几乎可以与人合而为一。
可是这时,那辆车子却像是膏药一样,愈贴愈紧。不多久,离我的距离竟已不超过三十公分了。
这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向白素望了一眼,白素抿着唇,刚才她叫我不要乱来,这时看来她也难以决定是不是要改变主意。
我心中盘算了好几个主意,可是其结果都足以令对方车毁人亡,这样的结果当然太严重了些。尤其我们已经肯定那辆车子属于警方,固然他们欺人太甚,若是把事情闹大了,对谁也没有好处。
白素在这时候,也有了决定:“用正常的方法,真要是不能,也只好由得它去。”
这时恰好有一辆货柜车在我前面,我一加油就超过了它。
一到了货柜车的前面,我就逐渐放慢速度,不让我和货柜车之间有可以供另一辆车挤进来的空隙。
当然,这样做也要冒险,要是那货柜车司机不能减慢速度,我就会被他撞上了。
那货柜车司机显然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他一面减慢速度,一面大响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