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发身亡了!”
温宝裕大声道:“禽鸟虽钝,但知何者有毒,何者无毒,怎会去吞吃有毒之物?”
蓝丝叹了一声:“禽鸟明知它有毒,但是它的气味,吸引力实在太大,大到了绝非禽鸟所能抗拒的程度。一遇到,必然全力以赴,把它吞进肚中,等到毒发已深,再想吐出来,已来不及了。苗疆深山大壑之中,不知有多少一日千里,翱翔九天的大鹰,逃不过这种气味的诱惑而毒发身死的,所以它是大鹰的天敌。”
我到这里,已听出点名堂来了,可是温宝裕仍然不服,红绫更是瞪大了眼睛,不相信会有这种情形。
温宝裕道:“真玄,明知有毒,还要吞它。”
蓝丝道:“一般鹰隼,只怕连它有毒,都未必知道。一旦发现,争相追逐,甚至伤了同类,也要把它吞进肚中去,像这头鹰儿,由于早已通灵,所以知道有毒,这才害怕之至。”
红绫道:“知道它有毒,不吃它便是,怕它何来?”
我叹了一声,代蓝丝道:“你没听说,这蜗牛的气味,对鹰隼来说,是绝大的诱惑,难以抗拒吗?刚才鹰儿,虽然害怕,可是忍不住要把它吞下去的神情,你也是看到了的!”
蓝丝道:“是,若不是重要关头,我轻拍它的头,帮它熬过了这难关,它虽然明知结果,但也是一样会将之啄食,享那一刹间的美好滋味。”
我骇然:“它明知结果如此,还是受不了引诱,那一般不知情的,岂不是更加前仆后继?”
蓝丝道:“正是如此,但经过刚才这一下考验之后,对它来说,生命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了!”
那鹰似乎同意蓝丝对它的评语,又发出了一下高亢的鸣叫声。
当时,我看到温宝裕和红绫,都像是对刚才发生的事,颇有感触,可是他们却也难以有深刻的理会,毕竟他们年纪还轻。
我当然感慨不已,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