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毁于一旦。
我恐惧地大声尖叫起来:“张骏!住手!”
尖锐的声音在空荡荡的电影院回响,张骏停住,抬头盯了我一眼,扬长而去。
甄公子他们鄙夷得瞪了我一眼后,追着张骏而去。
我不停地对沈远哲说:“对不起,对不起,我送你去医院。”
沈远哲扶着椅子,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没什么,流了点鼻血、皮擦破了而已,张骏大概误会了,你去和他解释一下。”
我没有吭声,我去和他解释?为什么?就因为我没和他打招呼就跑出来看电影?他不是黑社会老大,我也不是他圈养的金丝雀。
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会伤心,一会气恼。我正在辗转反侧,听到楼下一群喝醉酒的人又吵又嚷,声音透着熟悉。
我一骨碌爬了起来,掀开窗帘一角往下看,昏黄的路灯下,果然是张骏他们,一个个都喝得醉醺醺。
他们一边喝酒,一边对着我的窗户高歌刘德华的《忘情水》:“曾经年少爱追梦,一心只想往前飞,行遍千山和万水,一路走来不能回,蓦然回首情已远,身不由自在天边,才明白爱恨情仇,最伤最痛是后悔,如果你不曾心碎,你不会懂得我伤悲。当我眼中有泪,别问我是为谁,就让我忘了这一切,啊,给我一杯忘情水……”
如果,那一年我二十七岁,也许我可以跑下楼,紧紧抱住她,那么我的自尊,他的骄傲都会变得不重要,可是,那一年我只有十七岁,所以我只能躲在窗帘后面,一面听着歌,一面害怕爸爸妈妈被吵醒。
他们唱完歌,仍不肯离去,隐隐约约的说话声传来。
“叫她下来,叫她下来。”
“让她说清楚。”
我怕得心提到嗓子眼,生怕他们醉酒中,像刚才唱歌一样嚷嚷我的名字,不过幸好,他们冲着电线杆砸了几个啤酒瓶子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