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
其一,他不用再跟在光头胖子身边蹭吃蹭喝。他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存下一点点现金,为他以后游历四方做准备。
其二,他能够在这个商场内,观摩到世间的众生百态,他能看到很多以前不注意的东西,他能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在商场内工作了一个月,林逍身上的气质为之一变,以往出尘的、不可接近的气息早就消散得无影无踪。如今的林逍脸上经常挂着淡淡的笑容,有如邻居家的大哥那样极有亲和力的笑容。他说话的语调也变得富有热情。甚至他行走的时候,也都不再有那些高高在上的修道人特有的不慌不忙、优哉游哉的逍遥味道,而是风风火火的充满了生机活力。若说以前的林逍是一颗长在悬崖绝壁上的青松的话,如今的他,已经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一个人。
世俗红尘,有时候就是能这样的改变一个人――尤其是,当林逍的身边还有光头胖子一伙‘损友’的时候。
耳边传来了细微的吵闹声,林逍眉头一皱,快步的走向了一架电动扶梯,朝商场的下一层赶去。电动扶梯的速度不快,林逍几个跳跃就顺着扶梯蹦到了下一层楼面,双目紧紧的盯住了一个身穿有点脏兮兮的淡青色运动服,脚踏一双运动鞋的瘦小青年,脚下加速,朝他快步的追了过去。那青年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正若无其事的一边行走一边四处张望。猛不丁的他眼前一黑,林逍已经从他身后擦身而过,拦在了他的面前。两柄老虎钳一样有力的大手死死的扣住了那青年的肩膀,林逍低声喝道:“钱包交出来!”
青年呆了一下,他奋力的扭动身体,三角眼狠狠的瞪了林逍一眼,低声喝骂道:“小子,你别管闲事!”
林逍的指头略微用了点力气,青年的肩膀发出‘咔吧’一声响,林逍差点就捏碎了他的锁骨。青年的脸一抽,惊骇的望了林逍一眼,右手从裤子口袋里抽搐,指尖上正勾着一个精巧的粉红色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