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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三章 又去派出所(4 / 6)

我端正态度。”

白路笑了笑:“我就不端正态度,你敢打我么?”心里想的是,跟我讲道理可以,但是想吓唬我?我拿钱砸死你。

一个正常人,敢在派出所里大喊大叫。说明对自己极自信。另一个警察继续做和事老:“白路。你今天为什么会出现在那条街上。”

“跟你们说,我是好人来着,本来吧,我是想抓小偷见义勇为。可是找来找去也没找到小偷。被一个警察大叔……对了。那警察大叔呢?叫他来啊,可以给我做证,我就是瞎逛。警察大叔还和我聊天来着,后来又是他第一个到达现场,你们认识他不?挺好一人……”这家伙完全把派出所当成自家炕头。

问话的警察比较聪明,也不激怒他,由着他胡说八道,打算审讯完以后,再调查白路背景。

如果有强大背景,你绝对是见义勇为。如果没有?很有可能是打架斗殴,如果对方背景强硬,那你就是重伤致残,要判刑的。

案情很简单,白路一通胡说八道,俩警察自动自觉去除掉一堆废话,然后和白雨的证词一对比,再有警察大叔的证词,可以证明白路确实不认识那四个人,完全是见义勇为,只是见的太勇了一些,直接弄残对方。另外,因为他认识白雨,从这个角度来说,又不能算是见义勇为。

至于白雨,现在连受害人都算不上,要通过街上摄像头的取证,才能决定案件性质。

不过还好,因为那几个贼受到重伤害,所里比较重视,最快时间调取监控录象,经过详细查看,确认白雨是受害人。于是把消息报回来,根据这个线索,对医院的四个人进行审讯。

可惜问来问去,那个帅哥只说认错人了,至于别人,要告白路撞车,告他重伤害,要打官司。

警察见惯了风雨,自然知道其中猫腻。问题是这类案件,如果白雨是受害人,那四个人只有青年一人有犯罪嫌疑,且没有构成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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